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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莞市市场监督局反映黄江分局严重不作为(电梯运行风险)

大美东莞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4-14 12:06:57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77683
等待回复:2天20小时24分
东莞市市场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章电梯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但黄江镇长龙社区流洞二路39号的半坡家园小区,其运营单位: 彩虹谷教育投资中心,长期按规定未配置安全员和安全总监,长期拒不整改,黄江市场监督局分局也未依法予以通报批评,罚款的行政处罚,要求依法监督,纠正黄江市场监督分局不作为的错误,立即通报批评并予以罚款。答复请附上现场检查,整改,查处照片!答复请附上现场检查,整改,查处照片!答复请附上现场检查,整改,查处照片!
问政部门: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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