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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非机动车位停放汽车

爱你一万年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15 15:04: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4182
处理用时:6天23小时35分
豫Q30251,非法占用非机动车位,影响电动单车正常停放。
地址:凤岗镇雁田村丰田步行街 黄河百货(旧)对面约40米处。
问政部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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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05-22 09:10:42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置及反馈,并于2026-05-22 10:10:20对诉求进行办理。针对反映的豫Q3**51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他人出行的情况,凤岗交管大队已电话联系车辆所有人,对其进行教育劝导及信息登记,现车辆已驶离了现场。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可以通过“东莞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实时举报,或拨打凤岗交管值班电话 87771122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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