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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要求物业强拆充电装,不作为。

程华超¹⁵³²²⁹¹²²⁵⁰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25 12:34: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2530
处理用时:7天1小时31分
消防要求物业强拆电动自行车充电装,大家现在没地方充电,又不准从家里私拉线充电。完全是不作为。希望政府、消防、物业一起协调好,怎么样满足消防要求,又能便民充电。
问政部门: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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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6月25日15时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投诉核查中发现的问题,6月20日,我单位接到匿名投诉称,“位于东莞市百果洞帝都花园3期,商家在小区房子墙上安装电瓶车充电桩,旁边还有下水管在漏水。存在安全隐患。”6月25日,我单位派出消防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帝都花园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未与建筑保持距离情况属实,已责令物业当场停止使用并拆除。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如有疑问,可与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769-87713104。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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