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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污染

欧文3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6-29 19:32: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3330
处理用时:7天6小时42分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环市东路碧桂园天麓山一期6栋1单元23楼,
对面楼宇有大功率射灯,每晚7点开始旋转扫射,
每隔30秒射灯转到原点,发出连续、强烈、刺眼白色闪光,
闪光直射我家阳台、客厅,损坏我们的眼晴,造成严重光污染,影响居民休息。
请求城管核查该照明设施是否报备,责令其调整角度或拆除违规灯具。
谢谢!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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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凤凰岗社区:尊敬的市民您好!接到诉求后,社区工作人员致电给您,但无法接通。经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凤凰花海景观射灯夜间照射到居民楼,影响居民休息。我社区上报领导并获同意后,已将射灯开启时间调整为每日19:30至22:00,22:00后关闭,保障居民正常休息。
本次调整后的开灯时段符合《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项:“以LED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光电形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开启时间限制在每日上午八时至晚间十时三十分。”的相关规定,22:00后关闭亦符合夜间照明管理规范。
目前整改已落实到位,诉求已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凤凰岗社区,联系电话:82866682。
城管分局: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6月30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6月30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6年6月30日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达环市东路碧桂园天麓山一期6栋1单元23楼,对投诉所述的情况进行调查。根据《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项:“以LED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光电形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开启时间限制在每日上午八时至晚间十时三十分。”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电话联系涉事负责人,要求店铺负责人对招牌灯光问题进行整改。该负责人接受教育后,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承诺会作出整改。 下来,我分局联系属地社区城市管理人员做好跟踪工作,同时我分局也会加强对该地区城市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与监管。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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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欧文307-06
    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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