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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江一号物业拖延维修停用电梯投诉信

栖见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1 18:45:16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3715
等待回复:1天11小时23分
一.事件基本情况
御江一号6栋货梯因内部配件磨损损坏长期停止运行,整栋业主日常家具搬运、老人小孩出行、大件物资上下楼全部受严重影响。多名业主持续向物业反馈、向12345投诉电梯停运隐患。
2026年6月29日横沥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到场核查后,对所有投诉业主群发统一模板短信,内容完全一致,仅简单记录物业说辞,未开展实质性执法监管工作。

二、横沥市场监管分局履职不作为、懒政问题

1未依法下达特种设备书面整改文书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监管部门发现电梯存在故障停用隐患,应当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消除隐患。本次工作人员仅口头提醒物业,无书面整改通知书,无强制整改时限,无执法约束力。

2投诉处置标准化敷衍,未做到一户一核查
二十余名业主分别发起独立投诉,全部收到一模一样的短信回复,无专人回访、无单独核实业主诉求,简单批量回复应付群众诉求,民生投诉处置走过场。

3未全程跟踪隐患闭环解决
物业称正在申请维修资金,但监管部门未核查维修资金申请停滞卡点、未督促物业加快流程、未定期上门复查电梯维修进度,放任电梯长期停用,未尽特种设备安全常态化监管义务。

三、物业服务企业违规问题
电梯属于住宅必备特种设备,故障停用后物业仅缓慢走维修资金流程,未向全体业主透明公示每一步进度,无明确恢复使用时间,怠于履行电梯维护保养、保障业主正常通行的合同义务,损害全体业主合法居住权益。

四、全体联名业主诉求

1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介入督办,重新对御江一号电梯隐患立案核查,纠正横沥分局敷衍处置行为;

2责令物业限时公示维修资金、配件采购、施工完工全部时间节点,每周向业主同步维修进度;

3对长期拒不修复电梯的物业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由市局向全体联名业主出具正式书面处理答复;

5纪检监察部门核查横沥分局工作人员处理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杜绝同类模板敷衍回复、懒政问题。
问政部门:横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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