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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云炊·云南菜(东江之星店)未经告知强制收取餐位费,违规重复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用户bLZ9hr 来自:云浮市 发布日期2026-07-01 20:15:3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3745
等待回复:1天11小时41分
尊敬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本人于2026年7月1日12:44,在暮云炊·云南菜(东江之星店)(堂食桌号A区-A02,4人就餐)消费,结账时商家在账单内强制收取4份餐位费合计12元,相关违规事实与法律依据如下:
 
1. 商家未提前公示、未主动告知餐位收费
入座点餐全过程,服务员未口头说明会收取餐位费,店内墙面、纸质菜单、线上点餐界面均无醒目价目公示,直至打印结账单时,才凭空出现“餐位费”收费项目,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
2. 该收费属于纯“餐位费”,无配套茶水、茶具续水服务,属于违规重复收费
该笔收费名称明确标注为餐位费,并非合规的茶位费;就餐全程商家未提供茶叶、免费续水等配套服务,仅提供基础桌椅与白开水。根据广东省餐饮价格监管指引、东莞市市场监管执行标准,门店提供桌椅、基础就餐环境属于经营基础义务,不得单独拆分收取座位占用费,属于变相重复加价。
​
3. 商家强制收费,不给予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本人就餐时未接受任何付费茶水配套服务,明确不需要额外配套,但商家依旧按人头统一收取餐位费,不提供免除此项费用的选项,强行收取,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
4. 附上证据
现场结账单照片1张,单据清晰列明4份餐位费合计12元、就餐人数、门店名称、消费时间,可完整佐证商家违规收费事实。
 
诉求:
 
1. 责令该门店退还违规收取的12元餐位费;
​
2. 对商家强制收取无配套服务餐位费、未明码标价的违规行为依法核查、作出整改警示;
​
3. 督促该门店规范价格公示,杜绝后续继续违规收取不合理餐位费。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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