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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撞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微信用BnQyE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7-02 18:59: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3954
处理用时:4天7小时51分
1.本人房屋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镇口社区岗头路8号,岗头路是道路狭窄的陡斜坡路段,且为单车道,道路两侧均为社区民居房屋。 2.本人房屋及周边房屋被超高大货车刮撞多次,已持续多年,受损房屋持续恶化,房屋受损情况无法评估,也无法修复原状。对货车碰撞房屋的事故已多次拨打交通部门122报警,事发路段是陡斜坡,路面狭窄,大货车经过时容易刮撞路两侧的房屋,而且大货车在这个道路行驶如果遇到对向来车无法避让非常不安全,容易堵塞路段,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本人针对该问题拨打市民热线12345超过数十次,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严重威胁本人和家人以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至今无人出面解决。 3.社区对上述问题存在长期不作为的事实,至事发以来,处理情况如下:推诿拖延,懒政怠政,反复敷衍,从未与本人进行实质性的商议,不履行职责。 4.投诉请求:请求上级部门责令社区限期说明两年对该问题的处理经过,并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对社区不作为行为进行调查问责,请求对事发斜坡路段进行交通安全评估,并在路口增设车辆限高设施,限制超高大货车进入该路段,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维护老百姓的公共安全。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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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7月3日15:51:00多次电话联系您未能接通,并于2026年7月3日16:00:00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关于设置限高的问题,社区本身无权擅自设置,必须依法经乡级政府或县级交通部门批准,且不能影响消防、急救通行。限高设置条件为:必须出于保护村道、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合理需要,不能随意设置;必须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影响消防车、救护车通行,需至少预留一条应急通道或设可调节限高设施;位置合理,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夜间反光标识,且严禁收费。另外,社区已在该事发点巷口的停车场位置设立货车通行警示牌,提示前方道路狭窄需绕道。现建议市民可到镇口社区一楼交通劝导站为该事发路段申请设置限高,社区再向上级交通分局递交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镇口社区,联系电话:852512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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