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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投诉大朗镇出租屋水电费违规加价及相关部门处理不力
热心市民z12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2 21:37: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3995
本人实名投诉东莞市大朗镇出租屋普遍存在水电费违规加价问题,并反映相关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存在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情况。 一、违规事实:本人在大朗镇大宁区租房期间,房东长期以高出政府定价标准收取水电费,远超东莞市居民水电收费标准。该现象在辖区内普遍存在,严重侵害租客合法权益 二、投诉经过:本人自6月起多次通过12345热线(工单编号0526062112194766201)反映该问题,但大朗市场监管分局每次均在法定期限最后一天才给予模板式回复,以“未提供具体地址”为由推诿,执法人员声称“找不到房东”却从未主动联系本人协助调查。三、不合理情况:本人于7月2日发现,12345平台的账号突然无法查看该工单(页面空白),但使用游客身份查询同一工单编号,却能正常查看全部内容。本人在投诉中明确指出该现象普遍存在,但相关部门仅以个案方式处理,未开展主动排查。今年以来大朗镇受理水电投诉375宗,仅查处17宗,执法力度与问题严重程度严重不匹配。四、本人诉求: 1. 责令大朗市场监管分局对本人投诉的房东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实质性核查,法查处并退还多收费用。2. 对辖区出租屋水电费违规加价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纠正普遍存在的违规收费现象3. 对相关工。作人员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本人无法提供书面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理由如下:1. 房屋由本人父亲承租,其本人不愿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2. 本人作为实际居住人,可提供以下信息供部门核实: - 详细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区西坊十一巷 - 房东收取电费标准:1.2元度 3. 本人此前已通过12345多次投诉同一问题(工单编号:0526062112194766201),相关部门应已存有记录。 4. 该区域出租屋水电违规加价属普遍现象,部门可依职权主动核查。 本人恳请市场监管局依职权对该地址及周边出租屋水电收费情况进行主动调查。
尊敬的市民,您好!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要补充【经查,工单编号0526062112194766201反映的问题,处理部门为虎门市场监管分局,请明确具体要投诉的部门】以便部门核查处理。 请您在信息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新工单,以便部门及时核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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