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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追缴个人补缴部分

初霜九辰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5 09:47: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4360
处理用时:3小时50分
两个星期前我父亲的公积金追缴个人补缴部分已由我母亲银行卡代为缴纳,现在同时间一起处理的其余同事已经入账,我父亲的已经过去两个星期了,还没有任何消息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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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705105123577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单位补缴成功,再通知个人进行补缴,双方资金到账后,公积金中心会为职工办理相关补缴手续。单位和个人都已补缴,中心大概在一个月内将补缴金额转入职工公积金账户,但最终以实际到账为准。以他人名义转账的,必须注明为何人补缴;转账金额应准确,不得多转或少转,不得拆分成多笔转。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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