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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纳入历史遗留,借用历史遗留名义包庇违建

用户ijeYg5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7-12 01:36: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5612
处理用时:5天5小时40分
本人先后通过东莞12345平台以及问政平台询问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竹山吓小组禾停仔幸福里饭庄地块无证违建,乡镇干部执法部门包庇纵容、拒不履职拆除等问题。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26年7月10日回复,该违建已纳入历史普查范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分类梳理并纳入存量建筑信息普查范围,待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进行分类处理。而实际情况并未正面说明,典型的包庇违建行为。针对于东莞市黄江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回复,本人作出如下回应:
1、该处违建前后建筑时间不一,现在的两层最开始为一层,建筑为钢结构+混凝土+树脂瓦形式搭建,为后期新增违建!
2、该土地方村集体土地,位于大屏障森林公园内,大屏障森林公园属于自然保护地,对生态管控要求极为严格。根据东莞市及相关部门的整改要求,所有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存量违建,都属于必须清理整治的对象,不存在任何例外空间。对于擅自占用自然保护地、在森林公园规划控制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法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若逾期未拆,将实施强制拆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在森林公园内无证建设通常无法通过改正消除影响),将被限期拆除。
4、东莞市出台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建筑,且必须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评估等一系列严格程序。在森林公园等生态红线范围内的违建,不符合补办条件。

总结:
由于该建筑位于大屏障森林公园这一特殊生态保护区内,且全部为无证建设,并伴有后期的加建行为,它无法通过“历史遗留问题”途径进行合法化补办。属于被城管、林业或自然资源部门查处的重点区域,应该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将被依法强制拆除。
问政部门: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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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黄江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15日16时49分致电当事人,并于2026年7月14日17时20分对诉求进行办理,现调查情况如下:
现场位于黄江镇长龙社区竹山吓(土名:禾停仔)大屏障森林公园内幸福港生态园,现场建筑物为混合结构,主要由钢架结构、砖墙铁皮顶结构、简易竹棚结构组成。经倒查市存量三维航拍,现场建筑于2018年12月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经对比现状和存量,未发现有新增违建的情况。上述建筑物已纳入历史普查范围,根据《东莞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东建〔2019〕18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情况,决定对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或在建的农房结合其实际情况,根据市、镇“两违”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分类梳理并纳入存量建筑信息普查范围,待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进行分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修订)》。
如发现问题,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黄江分局,联系电话:83362955,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黄江分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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