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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瑞天玥广场商业盒子产权分拆违法违规,强烈反对

ukty657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06 11:27: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711
处理用时:6天23小时7分
目前,东莞鹏瑞公司正向政府申请“鹏瑞天玥广场2号商业楼的商业盒子具备独立产权"事宜。

鹏瑞天玥广场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明确:宗地权利人对自持商业用房集中配置,自持经营,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由市住建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监管)。

根据竞拍结果以及土地出让合同明确约定,鹏瑞公司需要100%自持2号商业楼40年,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政府此项约定,有利于企业保持长期经营心态,沉下心思来把项目运营好、长远发展,促进南城西平雅园片区的发展,体现了政府的高瞻远瞩。

而一旦允许自持部分的商业可以办理分割登记、销售手续,将明显违背土地出让公告、有违出让合同,也不利于该地块商业的持续经营,不利于片区的和谐发展。强烈反对鹏瑞公司将商业盒子产权进行分拆、进行对外销售!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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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经核查,鹏瑞天玥广场2号商业楼暂未申请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没有分割产权的情形。根据国土证附记记载信息,商服用地的使用年限至2059年6月19日止。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载明:“宗地权利人自持该地块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约93625平方米,自持年限为40年,对自持商业用房集中配置,自持经营,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该处提及的自持商业部分,是指项目可建商业用房扣除无偿配建给南城办事处160000平方米商业办公楼后的剩余商业用房,由市住建局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监管)。另外,经核实,用地单位前期有向南城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尚未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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