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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鹏瑞天玥广场涉嫌公然撕毁土地出让合同违规分割自持商业,监管何在?

用户Z8GUxm 来自: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6-08-06 12:13:1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756
处理用时:6天19小时7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系鹏瑞天玥广场业主,现就该司涉嫌重大违规、公然挑战政府公信力及法律权威一事,向贵局提出严正投诉,并要求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给予明确的书面回复。
一、事实陈述
土地市场公开信息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载明:该宗地权利人须100%自持2号商业楼40年,且明确约定“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该条款是土地挂牌出让的核心条件,也是企业获取土地的对价承诺,白纸黑字,不容篡改。然而,鹏瑞公司现正公然向政府申请将该自持商业进行产权分拆。此举一旦得逞,核心合同条款将沦为具文,一份由企业签署、政府背书的庄严合同将被随意撕毁。
二、性质研判
(一)公然违约,践踏法律权威。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出让合同受法律保护。鹏瑞公司的行为属根本性违约,若此类公然撕毁合同的行为能获监管部门变相“背书”,法律的严肃性和合同的约束力何在?
(二)定向突破,架空政策红线。政府设定“自持40年”铁律,旨在杜绝“卖完走人”的短期行为。鹏瑞公司的申请,本质上是以“分割产权”之名行“变相销售、快速套现”之实,架空政策红线,是对监管权威的公开挑衅。
(三)伤害公众,损害片区长远利益。允许拆零销售,商业综合体将沦为无人统筹的“格子铺”,最终损害的是片区商业的未来和全体业主对片区繁荣的合理信赖。
三、核心诉求
要求贵局:(一)对鹏瑞公司的违规申请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二)依法采取措施坚决维护政府公信力与合同严肃性。
我们在此明确要求贵局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给予本次投诉具有法律效力的回复,而非电话或口头答复。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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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经核查,鹏瑞天玥广场2号商业楼暂未申请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没有分割产权的情形。根据国土证附记记载信息,商服用地的使用年限至2059年6月19日止。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载明:“宗地权利人自持该地块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约93625平方米,自持年限为40年,对自持商业用房集中配置,自持经营,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该处提及的自持商业部分,是指项目可建商业用房扣除无偿配建给南城办事处160000平方米商业办公楼后的剩余商业用房,由市住建局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监管)。另外,经核实,用地单位前期有向南城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尚未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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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点评:回复详细解释并针对性解释我的问题。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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