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屋边塘坊三巷六号及六号之一因违法建设,于2020年3月23日在供电局工作人员于协助下,被执法局贴封条并做停电处理。但后来多次私自接电又断电又接电,周而复始,屡禁不止。 向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城分局及供电部门投诉。供电部门回复“工作人员已将此情况报告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南城分局,待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南城分局回复如何处理。因供电部门不是事件主体,在协助政府部门停电后,客户私自揭开封条接电使用,供电部门只能通知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南城分局。客户现场并没有偷电也没有乱拉乱接情况。”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城分局则回复“根据2020年6月颁布的《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修订)》的要求,供电部门应严格落实对违法建筑的供电机制,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发现私接电等用电行为的,应及时报告电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10月12日下午,袁屋边社区、供电部门及我分局召开碰头会,将情况告知供电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供电部门说责任主体不是供电,10月12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求供电部门作进一步处理。而时至今时今日,私接电线偷电用电情况任然未有实际有力的处理,是否证明供电部门不作为?或虚假作为?断了电还能灯火通明,如同完全没有违建一样,“没有偷电也没有乱拉乱接情况”是否真大眼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