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94907

2021-07-22 17:07:25

强烈反对东坑镇坑美社区将南国二路纳入收费停车场

处理用时:14天17小时4分
0人支持

阳光男孩 来自:东莞市

东莞市东坑镇坑美社区于5月15日发布《关于坑美社区停车场围闭管理的通知》,将南国二路从东兴东路至东坑农业园东二门路段纳入坑美社区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本人认为极不合理,特此投诉。 1、南国二路为公共道路,此路段为海伦堡松湖湾小区的后门入口,而海伦堡松湖湾小区为拥有2000多户的大型小区,每天都有大量小区人员开车上下班,设卡收费点将小区后门封堵在了坑美村收费范围之内。 2、该路段为东坑农业园东二门入口,通过此路段可以进入东坑农业园,这是贸然侵占市政公共资源的行为。 3、《通知》中第3点:"本停车场车辆收费仅指场地占用费,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即本停车场不负责车辆被盗、损坏及车内财物丢失的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经营者对其所经营的停车场所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车辆丢失的,说明经营人在保障客户财产安全方面有过错,而且过错与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经营人违背了法律对其规定的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以上原因,本人对此次收费设点位置持反对意见,如果确实要围闭收费管理,建议将南国二路靠近东兴东路的入口处迁移至塔周路靠近南国二路处。

问政部门:  东坑

已回复

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转来投诉件(编号:294907)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自收到投诉以来,交通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对坑美村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排查,坑美村有在乡村道路上非法设置卡口、收费,属于擅自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设卡、收费。近日,在镇分管领导带领下,交通分局约谈坑美村负责人,责令村委会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乡村道路上设卡、收费的行为立即整改、停止收费;二是加强内部道路停车收费的管理;三是内部道路收费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 号)文件落实,做到收费标准统一。坑美村委会反映围蔽的乡村道路由村委会建设和管养,认为属于村内部道路,在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后才实施围蔽,围蔽管理后有效改善了内部停车秩序,减少了村民圈地停车、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村容村貌大幅提升,也促进完善监控设备和平台,强化了治安联防协同,畅通消防安全通道,有利于平安社区和乡村振兴建设,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在交通分局督促下,目前,坑美村已停止收费行为。

问政人评分

5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