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5648

2021-10-11 16:56:04

为什么在个人所得税APP查到的税前工资比工资条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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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23 来自:未知

1、在个人所得税APP查到的前一年税前工资比工资条累计多了1万多,请问这是什么原因造成?是报税金额报多了还是工资发少了?这部分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发吗? 2、在个人所得税APP查到本年度2月员工收入全部计入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没有扣除免税收入,100%按3%缴税,这样是合理的吗?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发2月薪资?

问政部门:  税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love23: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305648)回复如下: 一、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上的“收入”,为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未扣除“三险一金”等项目,以及未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为扣除了“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等项目后的净额,因此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可以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二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扣缴单位在预扣预缴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在当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入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处理。 三、建议纳税人可就相关个人所得税涉税问题先与扣缴义务人沟通,如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所得、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纳税人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如纳税人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20-12366。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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