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9727

2021-11-12 21:55:13

东莞新能安厂偷偷减买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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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 来自:未知

我们东莞新能安厂(松山湖兴惠路1号),员工每个月工资4500~6500月元,可公司每个月只帮员工买86元住房公积金而己,这样合理么? 国家不是规定住房公积金要买月平均工资的5%么?按月平均工资4500元来算,厂每个月至少也应帮买住房公积金225元月吧?

问政部门:  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官方回复

你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单位未按规定足额为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要求单位补缴。因我中心不掌握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如你与单位协商不成需申诉个人权益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公积金专窗或(塘厦、虎门、石龙、常平)四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立案处理(相关指南请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职工追缴维权指引),感谢你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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