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大朗镇蔡边通华街15号出租屋,水费每方5元,电费每度1元,是否合理

编号:343948
2022-05-31 23:47:58
出租屋水电收费是否合理
我住大朗镇蔡边通华街15号出租屋,水费每方5元,电费每度1元,是否合理
问政部门: 大朗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收悉。市场监管分局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分局接到举报后,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二、经现场核查,你所反映的“蔡边通华街15号出租屋”,地址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通华街15号松楹大厦,收费主体为东莞市松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FA7QXL。 三、在该单位检查当中,该公司收费构成为:电费0.63元,公共照明及设备电费分摊、电能损耗0.37元,共1元;二手房东2022年4月缴交的水费为5.604元/吨,2022年5月缴交的水费为5.933元/吨,而二手房东向租户收取5元/吨,为亏本收取。当事人现场未能公示价格构成,我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需公示费用构成并明码标价。 接下来,我分局将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管,如发现存在违法事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