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东莞新奥燃气公司的通知说要安装自闭阀,并且安装自闭阀是2021年新规范要求,我们是在新规范出台前已经验收合格并通气使用。现在东莞新奥就按这个新规范要求用户自已掏钱整改(灶具自闭阀168元个,热水器自闭阀198元个,包安装),不整改就停止充值停气,如是停气对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现在提出问题问题如下: 1、根据《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是在2021年才规定,是否对已经验收合格设施适用?据了解广州、深圳的燃气用户是在2021年后验收的燃气工程才要求,旧设施是不要求的!为何东莞新奥需要针对旧设施也要求,并用停气来威胁要求用户掏钱整改? 2、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从这条例规定来看,所有燃气设施都应该是属于燃气公司,而不是用户的!按新规范收房验收时,燃气设施就应该需要带这个自闭阀。现在有新规范出台了,是不是应该由燃气公司自行出费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