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将于2026年1月30日起正式施行。该省级政策旨在为全省范围内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路径。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东莞市在此事上的表现令人极度失望和不解。作为一项需要地市层面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才能有效落地的政策,截至今日,东莞市相关部门对于如何对接省政策、制定本地化细则完全处于“无方案、无时间表、无任何公开说明”的“三无”状态。这不得不让人质疑:东莞市是否打算在省级政策执行上“搞特殊”? 我恳请相关部门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刻行动起来,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结束这场由行政效率低下造成的政策“空窗期”,让省级政策的阳光早日照进东莞的现实,让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