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购房期间,通过京东都市智能产业官方宣传渠道(含公众号推文、销售现场展示、置业顾问介绍等)获悉:京东智谷二期将打造文体中心、JOY主题趣味篮球场、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休闲运动场地、阳光草坪、邻里交流空间、儿童攀爬网、儿童滑梯、趣味涂鸦墙、摇摇乐、儿童器械、乒乓球场等一系列休闲娱乐与运动设施,宣传文案明确承诺“呈现一个动静结合、充满青春活力、创意无限的社交生活花园”。 基于对上述配套设施的期待,本人以高于一期的价格购买了二期房产。然而,至今交房已近两年,开发商承诺的上述所有配套设施均未落实。目前,小区楼下连最基本的公共座椅都没有,更遑论宣传中的各种运动及休闲设施。这与宣传时的“动静结合、充满青春活力、创意无限的社交生活花园”相去甚远。 更为不公的是,作为同小区的一期项目,其房屋售价远低于二期,但其娱乐休闲设施却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应有尽有。这种“一期优待、二期减配”的区别对待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存在明显的欺诈和误导消费者行为。 诉求: 1. 请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2. 责令开发商限期按照宣传承诺及规划,完成二期配套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