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个书报地图,办证难
听说卖个书报地图要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是办下来要几个月,无证东西要被没收,办证时间太长了,希望能得到解决,更好的惠民利民 。
《阳光热线》栏目组: 开办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零售书店)必须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一、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3号令,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20号令,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二、申办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房屋面积15平方米、房产证、租赁协议);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经营者的职业资格证书(暂提供初中以上毕业证复印件); 5、《书店经营场地现场勘验表》、《申请图书、报刊零售经营许可证登记表》; 6、遵纪守法责任书; 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A4纸张。 四、申办程序 1、申办企业和个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符合申办条件的领填《申请图书报刊零售经营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按规定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申办人持填写好的《申请登记表》到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我局管理人员到申办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实地勘验,填写《书店经营场地现场勘验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申办人将《申报登记表》和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报局审核,审核合格盖章后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申办企业和个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市文广新局 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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