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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看守所——黑,很黑,非常黑!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0-04-08 21:59: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335
处理用时:37天23小时55分
我2010年4月7日上午11:00替家乡人去大朗大有园看守所办理查询事宜,3号窗口女的工作人员态度极差,看起来二三十岁的女孩子有着50多岁女人更年期的态度。还说只收钱,她们可以把钱转交给嫌疑人,不肯转交物品,说给钱了就能在看守所内买东西。过不久我到1号窗口,在那工作的男的说不办理了,下午再来。搞得家乡人要我给嫌疑犯人的物品不能转交。11:20多我打110投诉,工作人员给我一个督查室电话:22480816,这个督查室工作人员还说看守所可以收钱,因为看守所有商店,可供嫌疑犯购买物品。我还要他查清楚,给我个答复,至今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可见看守所的黑,投诉的无效。
    希望网友大力发表意见,揭穿,揭露看守所只要钱不要脸的内幕,使那些拿着纳税人钱(每月1万多元)的工作人员的黑心黑脸暴露于天下。
问政部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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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接到王先生反映(编号:48335)大朗看守所会见制度不合理等情况后,我局将情况转大朗公安分局。据大朗公安分局上报的情况,现答复如下:该分局接到市局的转办件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未判决犯不能安排家属会见;若需办理物品顾送手续需要核对顾送人身份证件。王先生要见的犯人属未判决犯,且王先生当时未携带身份证件,因此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经调查,王先生第二次要求办理手续时已经超过服务厅所公示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因此未能办理。该分局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时均按章办事,未出现违规和故意刁难现象。


                                                            市公安局监察科
                              20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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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振℡₁₈₅₈₈06-16
    阳光热线: 接到王先生反映(编号:48335)大朗看守所会见制度不合理等情况后,我局将情况转大朗公安分局。据大朗公安分局上报的情况,现答复如下:该分局接到市局的转办件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未判决犯不能安排家属会见;若需办理物品顾送手续需要核对顾送人身份证件。王先生要见的犯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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