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聚焦]高压线何时入地?东莞供电局回复太噎人
现代城市每个家庭都要用电,但是谁也不想自己家住在高压线下。一则有辐射,二则也危险,我们想远离高压线这个危险的“钢铁怪兽”,但东莞供电局的回复实在是太噎人了。 来看看两条阳光热线里的投诉:一、挨着江南第一城90栋和91栋,有几个高压线距离楼盘不到5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供电局回复,江南第一城、欧景城2009年后建成,晚于我局110千伏万宏甲乙线规划与建设。 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旁边就是500KV的高压输电线,共有14根,最近距离目测不到20米,会增加儿童患白血的机会。供电局回复,这个高压线早于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建成日期,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供电局在这个问题上,总是回复高压线比楼盘先建,这样就有道理,就能理直气壮,就能罔顾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吗?我不这么看。我想请教一下东莞供电局局长雷烈波同志,供电部门行为是否应该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是否应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您不能够一句话——高压线比小区建得早就心安理得啊,资源垄断部门不能够以公权力来剥夺群众的正常生活需求。 现在老百姓的房子能拆迁,东莞的老市委老市政府也能从莞城搬到南城重塑一个城市中心区,怎么你们供电局的几根高压线就如此金贵?就因为这高压线先建在这儿的,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就活该受影响?就因为你们高压线先建在这里的,就能影响城市发展? 我认为,在这一点上东莞供电局存在不作为的现象。您不要拽一堆数据说什么高压线下是安全的,这就跟通信基站老是说自己安全一样,为什么专家的研究如此不能安慰不同百姓的心灵?我想,雷局作为领导应该能给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个答案。为什么我们在极度依赖电能的同时对于高压电系统会有妖魔化的阴影?我想,雷局您应该也很清楚情况,供电部门除了收电费也该干点实事,比如让高压线入地。 我老家在青岛,从2011年前后就开始了大规模的高压线入地的行动。说句实话,在城市规划方面,青岛肯定比东莞先进很多,就这样人家还得让高压线入地,东莞目前集中在这方面的矛盾这么多,怎么就没有这种计划呢?雷局长,我认为这个事情上供电部门有责任
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首先,输电线路建设必须满足各项安全标准和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其次输电线路作为基础建设投资,工程投资来源国家资金,输电线路建设必须满足经济性指标。因此高压线下地应从城市规划建设需要、通过安全技术、经济技术和运行维护等因素比较后采用。 1、关于线路与楼盘的历史概况。欧景城、江南第一城涉及高压线路为我局的110千伏万宏甲乙线N34-N36段双回共塔线路,该线路于1994年建成投产,为220千伏万江站向110千伏宏远站供电的主要线路,担当着南城地区的重要供电任务。线路附近的江南第一城、欧景城2009年后建成,其中江南第一城为迁改我局线路后,腾出空地后在我局原线行附近兴建。 2、关于架空线路改下地。2009年,宏远集团、欧景城原开发商曾有联合将110千伏万宏甲乙线N34-N36-宏远变电站段由架空改为落地电缆的意向,后因出资及与万江区办事处未达成统一协议而搁置。2010年,原110千伏万宏甲乙线N36-宏远站段架空线路由于江南第一城项目的实施需要,由宏远集团独自出资,经我局审批同意后完成架空改电缆工作。2010年6月8日,万江区办事处来函《关于申请改造110千伏万宏甲、乙线部分架空线为地下电缆的函》(万办函〔2010〕62号),向我局提出对110千伏万宏甲乙线N33-N36段线路实施架空改电缆。我局根据现场核实和技术评估后,于2010年7月20日复函万江区办事处《关于申请改造110千伏万宏甲乙线部分架空线为地下电缆的复函》,初步同意实施上述线路的架空改电缆工作。2010年11月17日,我局和万江区办事处完成《110kV万宏甲乙线N33-N36段架空改电缆工程迁改协议》的签订工作。根据双方协议,上述线路架空改电缆迁改工程采取“实物补偿模式”实施,即工程由万江区办事处全额出资并具体组织工程的实施,我局负责工程图纸审查把关、停电配合、验收启动工作。 3、关于迁改工程实施近况。2010年12月10日,在万江区办事处的组织下,工程完成了施工图纸的审查。目前,据向万江区办事处了解,新建电缆沟需结合和谐路(规划路)的建设同步实施(该规划路由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负责实施),由于新道路没有完成建设导致电缆沟无法完成,上述线路架空暂时无法完成落地工作。 4、关于线路安全距离。经现场对线路与建筑物距离的测量结果,线路边线距离欧景城建筑物在14米以上,距离江南第一城建筑物在40米以上,完全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电力设施的通告》110千伏架空线路保护范围边线10米规定。 5、关于电力线路对健康影响。电力设施所产生的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严格意义上是一种电磁感应,与普通意义上的电磁辐射有本质的区别。普通电磁辐射是指电磁能量从辐射源发射到空间,在电场与磁场之间,以电磁波的形式传播的能量流现象,通常是通过天线向外进行发射的。而电力设施在四周环境中产生的是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频率只有50赫兹,电压感应出电场,电流感应出磁场,是感应场,不是射线,是没有发射天线的;其特点是随着间隔的增大而衰减,影响范围非常小,根本不形成辐射,无法向外界辐射能量。世界卫生组织第263号文件《电磁场和公众健康-极低磁场和癌症》说明:“现在仍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显示,极低频电、磁场会直接破坏生物分子,故不大可能引起癌变。”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暴露在我们居住环境中的极低频的电、磁场,不会导致包括DNA在内的生物分子直接受损,不可能引发癌症、白血病等疾病。迄今为止进行的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极低频电、磁场不会引发或助长癌症、白血病。高压线路产生的电场或磁场属于低频,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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