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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新世纪华庭存在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平常星2920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6-06-22 09:20: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43463
处理用时:15天22小时59分
东莞市尚佳物业有限公司收取横沥新世纪华庭住户2.89元/吨的水费,其中包含0.237元二次加压费,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4〕92号)第十一条规定,“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定期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和水质常规检测。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尚佳物业收取二次加压费,却从不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出示水质检测报告,新世纪华庭小区水质明显发黄,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4〕92号)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第二十九条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盼东莞市水务局领导严重,并尽快处理,还小区居民安全,卫生的饮水。
问政部门: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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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横沥新世纪华庭存在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编号143463)收悉,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该情况反映后,我局于6月27日联同市水务监测中心、横沥镇农林水务办、横沥镇自来水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纪华庭小区物业公司)和相关投诉的小区业主一起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了解,横沥新世纪华庭小区为自来水公司以抄总表方式进行供水,小区内部住宅分为三期,一至三期分别建设于2001年、2005年和2007年,其中一期楼顶设置天面水池,为传统二次供水模式;二、三期为采用无负压设施二次供水方式。小区内公共供水管道为镀锌管,因使用年限已久,存在不同程度的老旧锈蚀情况。 


	经咨询小区住户了解到,水黄现象主要发生于6月19日至6月21日期间。另据小区物管人员反映,该小区的内部公共供水管道在6月17日发生了两起爆管事故,物管人员对此采取了停水抢修措施。 


	为了解该小区自来水水质情况,工作人员分别在多位住户家中进行了放水观察,发现自来水为无色透明,并未出现水黄现象。随后,工作人员在小区住户的配合下分别对鸿园B座2A室、C座14B室;俊园L座5E室、闲舍N座7E室、L座天面水池、N座天面水池进行了取样化验,根据检测结果显示,以上自来水样本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水质检测数据分析,造成该小区自来水发黄在主要原因可能是物管人员在供水管网爆管抢修完成后恢复通水前,虽然对抢修管道进行了冲洗,但由于小区内部管道是环状供水,管道内可能仍残留一部分黄水尚未排放干净;其次,由于小区公共管网为镀锌管,且使用时间已久,管道存在一定的锈蚀现象,当恢复供水时,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发生变化,冲刷管道内壁,导致黏附在内壁表面的锈蚀物落入水中,从而产生短暂性水黄现象。针对上述情况,我局现场责令小区物业人员应定期做好尾水排放工作,加强管网巡查力度;同时,对于小区内部的二次供水管理,我局亦要求其要严格按照《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定期清洗、消毒,并将相关台账记录及水质检测报告及时向用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总表前供水设施是由自来水公司敷设,其产权属于自来水公司,故日常管理维护由自来水公司承担;总表后至用户分表前供水设施产权属于业主所有,其日常管理维护责任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鉴于横沥新世纪华庭小区为抄总表方式供水,总表后至用户分表前供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为了有效解决水黄问题,建议当事人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尽快对老旧镀锌供水管道进行更换。 


	此外,针对当事人对小区物业收取的水费存在异议问题,由于价格方面工作非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当事人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局)进行咨询。 


	 横沥镇市民若有自来水方面问题,可向横沥镇自来水公司(服务电话:83375832)、横沥镇农林水务办或市水务局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为市民解决用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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