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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东莞厚街供电公司电表不准确

明天会更好@we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16-11-27 11:19: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51996
处理用时:2天1小时2分
尊敬供电公司领导你们好,位于厚街三屯伦品俑十七巷1号,电表表号不准确,请厚街供电公司申请换表处理,工作人员说没法换,在媒体报道,供电部门称,如果客户确定电表有误差,电表表号:6682040970可以申请换表处理,如果不给我处理,我每天向媒体求助。谢谢。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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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客户投诉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工作,现将办理回访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该客户编号为【0319006682040970】户名为:【张伟昌(厂)】地址:厚街镇三屯伦品涌北路十七巷1号。合同容量为11KW,用电性质:【普通工业】。


	二、办理情况


	经确认客户编号为【0319006682040970】的客户为一出租屋,现场二手房东反映分表(业主自己安装的电表,非局属资产)与计费总表电度相差大。其已与业主反映,但由于得不到业主回复和处置,因此通过阳光网求助处理。同时分局计量人员现场为其进行了验表,计费表检测结果为正常,并填写《厚街供电分局用电计量工作单》业主签名确认结果。


	    电能计量装置的更换,是根据电能计量表使用周期的要求及由于该电能表故障原因,存在异常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予以更换。经多次沟通后,客户强烈要求供电部门更换电表。


	    客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计量不准确,导致电费增多,强烈要求更换电能表。1、按照《计量法》规定,计量表在领出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强制检定,计量装置在没有通过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前,不允许作为法定计量表使用。2、根据《东电市部【2004】27号》文 ,现时该客户使用的电能表符合计量要求。3、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二条,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当中低压非居民用户产权分界点规定计量装置属供电企业投资范围。因此不能使用客户自购的电能表作计量用途。

    客服座席工作员主动与客户解释,用户如对其使用的电能表准确性有异议,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将会把计量装置送往技术监督局进行送检校验。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同时供电企业的电能表都是由省公司立项公开招标,统一采购,并有出厂合格证。经过质监部门校验合格后分配到各供电分局。

	三、回访情况


	 经沟通后,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会严把电能计量装置质量关,加强对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监管,保证设备质量合格、可靠。确保电能计量装置能正常、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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