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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才可以报名?

明明哥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09-19 10:40: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68745
处理用时:8天23小时47分
你好,本人37岁,是自学本科毕业,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2003年9月到2005年7月当代课老师,读大专时经常到老人院做义工。但是到老人院做义工没有证明我做过义工,请问这样可以报名社工考试吗?
问政部门: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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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明明哥: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及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目前,国家已经明确要求“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鉴于您所描述的情况,与上述要求并不符合,暂时不符合报考资格。


	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资格及条件审核是由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2203889)负责。如您有其他相关问题,建议您可向上述单位进行咨询,以进一步解答您的疑问。


	祝您生活愉快!


	


	                                                           东莞市民政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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