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名苑(黄江风度盛荟)水、电费太贵
黄江风度盛荟彩生活物业代收水电费,水费收3.6元一方,电费收1.3元,我们上周有业主自己去水电局办理过户都办不了,说是物业问题,请问各位领导我们业主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子去年就通知收房,现在收房大半年了,为什么水电费是由物业公司强制代收。请领导帮忙解决我们问题,感谢!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一、用水、用电性质。水电用户的用水用电性质由供水供电部门按照供水、供电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确定。用水、用电性质与报装时有变化的,用户可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变更,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据了解,花城名苑(黄江风度盛荟)1栋为商业办公房,2-4栋为商业住宅房。据发票显示,目前该小区1-4栋用户的用水、用电性质均为非居民,供水、供电部门均按非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电标准向物业收取水电费。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正在向供电部门办理2-4栋的用户性质变更手续,届时由供电部门抄表到户,并按省有关电价政策收取电费。2-4栋的用水性质要等物业管理公司向当地自来水公司申请变更用水性质后,执行居民用水价格,当地自来水公司未实行抄表到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水费。 二、水费标准问题。现行黄江镇抄表到户的居民水价为1.9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为2.25元/立方米;商住小区有二次加压设施的,可在基本水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另外,随基本水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93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收),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1.21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收);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住户按每立方米0.17元计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计收)。按上述规定,花城名苑现行的用水性质为非居民用水,该小区业主应交水费为:2.25+2.25×15%+1.21+0.17=3.9675元/立方米;变更为居民用水性质后,该小区业主应交水费为:1.9+1.9×15%+0.93+0.17=3.285元/立方米。 三、电费问题。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暂不代收,完成过户手续后,由供电部门抄表到户,并按省有关电价政策收取电费。 四、请对照上述规定,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的,请保留有关票据等资料,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反映,以便查处。如需了解更多价格政策,可登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网址:http://dgdp.dg.gov.cn/#)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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