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博头宜家公寓向外卖送餐员收取电梯费是否合理合法?
我们是美团外卖送餐员,每次往宜家公寓(东莞市博头路24号)上的住房送餐的时候,一楼服务台的工作人员都允许我们使用电梯,说要收费,让我们爬楼梯上楼,上下7层,很辛苦而且很耗时间,我们这个本来就是很赶时间的。这里的住户交了房租,就有权利使用电梯,我们是为住户提供服务的,为什么就不能使用电梯,他们这个规定合理合法吗?另外,一楼服务台旁边写着,保管快递也要收取2元费用,是否合理合法?
您好!电子函件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已做政策解释并说明情况,您表示理解。由于您反映的宜家公寓为出租屋,建议向房东方(管理者)再做沟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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