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惠城轨收缴物品保留时间能否延长?
每次在城轨都收走一堆东西,保留时间仅限24小时?坐城轨都是要去比较远的地方了,一天时间怎么可能赶得回来。听说高铁一般都能保留15-30天,就算城轨路线较短,保留时间也太短了。每次上车丢掉一些东西,虽然都是小物件还是让人不开心。有些喷雾什么的其实没什么大的危险性,硬说有收了就收了,保留时间也太短了?让人都赶不回来拿,这合理吗?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莞惠城轨收缴物品保留时间能否延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品公告》第七条规定,乘客可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目前,莞惠城际轨道由广铁集团负责运营管理,您提出莞惠城际被收缴物品保留时间能否延长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拨打12306向广铁集团客户服务咨询。 此复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