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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手房个税的问题

bonan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09:15: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10228
处理用时:27天2小时28分
领导好!
        老百姓买个房真累,听中介说二手房个税可按2%交,又从来没有看到通告之类。现在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到底怎么样缴的,到底是按总价的2%缴,还是差价20%缴,外面那些房产中介炒的红红火火的,但从没看到税务局有过任何红头文件发出,人民群众连买个房缴个税都如此模糊。
      1,传说中按房产证满二年,可以免交增值税,但国家规定不是这样,以下详解:为何不按国家规定执行?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国家税务局相关的规定: 销售满2年的二手房免征增值税,按照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明时间孰先原则计算。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二条:“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是国家政策是有相关规定的。
     2. 传说中是否我们自己可以选择总价的2%还是差价的20%来交?税务部门系统应该都有房屋原值,如果契税满二年,产权证未满二年,如果这种情况你按20%来交的话,降税又有何意思?(因为从买房拿到产权证到手3年,满2年算下来总要5年了,这都满5年了,跟满五唯一免个税没有什么区别),真的想还税于百姓的话,应该都统一按2%交税,以契税完税时间算,这才是算降税有意义,真正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不加重买房者负担。

       以上问题还请领导解答下,真心交不起那几十万的个税。


      热心市民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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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


	     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转来编号为210228的来信,现就相关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1.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购房时间的确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房地产权证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不一致时,按照孰先的原则处理。


	       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如来信人提及的二手房符合上述政策的可免征增值税。


	       2.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于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以上两种方式在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同时存在。


	       对于纳税人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的,视同已有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来信人仍有疑问,请致电0769-22630223与我们联系。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税务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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