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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自建房过户问题

potato6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7-19 11:39: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1816
处理用时:18天22小时20分
我妈在十几二十年前拍卖得到一处村里的自建房,当时法院协助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证上都是我妈的名字,但是我妈不是本村的人。现在我妈想把房子过户给我,只改房产证不改土地使用证。但是我也不是本村的人,那是不是我妈的房子无论继承,买卖,赠予都给不了我?之前有了解过只有村里人才能交易,是不是真的?
问政部门: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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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第二点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有严格的权利主体限制,转让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仅限在本村村民(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另据“房地一体”原则,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须一并转移,办理到同一权利人名下。非本村村民需办理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移登记的,可通过继承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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