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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村民

COCO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7-30 11:21: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2618
处理用时:15天4小时20分
大家好,我来自东莞本地人,嫁到厚街赤岭下角其中一名平名百姓家族的儿媳妇,已在赤岭生活11年已多,在2019年户口已转入本村到现在一直都只享受每年600元谷钱,一家四口只有老公得到每个月人口钱250元,剩余三人口都是黑户口似的,而其它嫁出去和去世老人家每个月都可以领250元。今年6月听说卖田(荔枝田)。跟民开会时说两个方案,一是按人口分,二是按股份分,但没股份能分2成,村民才同意签字卖了,钱已钱账了,当官跟村民代表再开了一次会改为按股份来分,我家有12人口有7人口没得到分钱。请问当官的是否存在欺骗并随意变挂意见吗?请为我们适当着想。谢谢 !!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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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编号:222618)


	 


	苏小姐: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你及家人所在厚街赤岭社区分红福利和卖荔枝田款项分配相关问题的来信(编号:221693和222618)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及家人分红福利的问题


	我市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股权固化制度。经查,根据《东莞市厚街镇赤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的规定,2005年9月5日为股东界定日。在此界定日后发生的户口迁入、子女出生等均不能享受股份分红。你一家四口只有一人符合赤岭社区章程规定的可享受配股分红人员。


	二、关于卖荔枝田款项分配的问题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等费用的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决定。”如你提及的荔枝田地块原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决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经了解,赤岭社区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的相关征收土地会议上,提出征地补偿款分配待定方案:一是按人口分,二是按股份分。赤岭经联社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经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土地款按股份进行分配。如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向所在镇农资管理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咨询。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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