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三相380v临时用电是否存在变相收费
本人旧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安全和改善居住环境,计划拆旧屋重建,已报建。近期正申请380v三相临时用电,经咨询麻涌供电公司负责华阳村安装勘测的同志,说现在报装或增容临时用电是免费的,由供电公司免费提供电表和箱,但不提供安装,但他们可介绍安装队。意思是要么我自已找有资质的人并报请供电公司备案后自己接电,要么是找供电公司介绍的工程队安装,费用自己协商,经了解大概是1500元。供电公司只提供电表不安装,要我们找他们介绍的第三方安装,请问这是变相收费吗?还是存在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助推企业减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临时接电费 (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价格﹝2003﹞2279号)中关于临时接电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二)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 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 (一)为减轻综合利用企业负担,推动燃煤消减,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在办法中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资质认定和运行监管要求,对安全生产不合规,能效、环保指标不达标,未按期开展改造升级等工作的自备电厂,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1月21日
一、调查情况规划专责周树发于8月20日16时18分联系客户沟通安抚。萧先生没有向供电部门申请380v三相临时用电,近期萧先生申请了220V的住宅用电,我中心受理了业务后并迅速为其安装了220V住宅用电,业务办理标准按“广电市〔2019〕24号《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执行标准(2019年修订试行)》”执行情况,业务办理及电表安装过程没有向客户萧先生收取任何费用。萧先生计划房屋拆旧重建,有意向需报装一个基建用电的380v三相临时用电电表,向我中心咨询办理业务,我中心依据“广电市〔2019〕24号《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执行标准(2019年修订试行)》”相关明文规定:业务办理过程供电部门没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但客户办理的用电性质为临时用电,按规定 “临时用电客户”不实施客户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客户对临时用电表的安装费用需要自行负责,客户对此表示不满。二、办理情况我中心在办理业务全过程均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业务流程操作合法合规,没有向任何用电客户收取临时接电费及其他费用。工作人员根据“广电市〔2019〕24号《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执行标准(2019年修订试行)》”文件规定,告知客户“临时用电客户”不实施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客户需要承担临时用电电表的安装费用。基于安全因素考虑,安装电表是需要具有相关资质资格证的人员操作。供电部门并没有向客户指定施工单位,也没有收取费用。三、回访情况 2019年8月20日,麻涌供电服务中心规划专责周树发联系客户解释相关政策,客户表示已清楚。29日,营业班班长袁永强再次致电客户解释回访,客户表示已明白,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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