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入户问题
我来东莞生活经商有三十余年了,以前都是有去辖区内的派出所办理了暂住证的,暂住证已经办了十几年了(有证为凭的),后来你们公安机关的暂住证改为办理居住证了,我的居住证也已经办了有四年多了,今天去石龙公安分局办理迁移入户手续,说暂住证居住时间不能算,一定要居住证满五年才行,我的社保都已经买了十几年了,我就想请问贵局领导干部们为什么暂住证和居住证不能同时累计吗?暂住证也是你们公安机关签发的啊,你们这样的做法太不妥当了吧,希望你们领导们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吧,谢谢!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问题转交治安巡警支队。现回复如下:感谢来信人的建议。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8号)文件精神,经过征求多方意见制定实施的,所涉及范围较广泛。未将暂住证与居住证的年限累加计算,是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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