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证续期问题,不合理
关于居住证问题,有一个疑问不是很清楚,麻烦有关部门解答一下,谢谢。 本人的居住证是11月20号左右的,因为每年的续费可以提前一个月办理,但是办理的续期到期日期并不是当初办理的那个日期,而是我去续期的那个日期,比如我11月份20号办的,第二年我10月20号去办理的话,那么这个有效期就为10月20号了,以此类推,如果我每一年都提前一个月办理,经过多年的续期,这个有效期就会减少了,超过10年的话是不是这居住证就少了一年了,这个我觉得不合理,有效期不应该为当前办理的日期,应该为第一次办理时的日期才对。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问题转交我局治安巡警支队。经我局支队的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感谢来信人的建议和意见,按照来信人的计算方法,累计持有居住证的月数不会减少,但因来信人每年提前一个月办理续期,11年后来信人只是多办理一次续期,并不影响来信人持有居住证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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