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顺丰不作为,导致快递收件人未收到快件
诉如下:这个快递是2019,11月十号签收,28号客人回国说未收到,当时立马致电顺丰说客人未收到物品,希望顺丰去上门核实,中间顺丰客服致电两次给到我们寄件方,说已经上门核实确认签收,我们又在期间不停联系客人,客人还是说未收到。后面我们实在没办法只能说再不处理就要理赔,顺丰给的理由是收件方不配合,我们寄件方无法理赔。之后再也没有帮我们处理过这个件,我们一直致电要求说如果不理赔也可以,是否能回传我们收件人签名字样,这样我们可以跟收件人再次确认,顺丰一直推脱。已经接近一个月。实在没办法,只能以此形式维权,顺丰还以当时派件员辞职为由,说无法提供签收证明。
您好,经调解,东莞顺丰速运于12月30日答复:申诉单号SF1070171686045快件于11月7日由东莞寄往北京,经调查情况如下:1、申诉人为寄件方客户,单标收方地址为小区,此件于11月10日下午联系收方派件,收件人反映不在家,要求直接将快件放置小区门卫室,属协商投快递;2、寄方于11月30日来电反馈收方没收到件,我司已及时安排派件员到小区门卫室确认,未找到此件,小区物业不配合提供监控给我司确认,且收件人也拒绝接听我司电话,不愿意出面让物业查监控;3、考虑到双方的友好合作,我司于12月23日已回复寄方协商特殊申请补偿,客户不接受而申诉;4、申诉后,再次回复客户协商处理,现双方已协商一致,3-5个工作日内落实补偿款,申诉人已无异议。 12月30日,东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回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企业已联系处理好,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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