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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使用流程质疑

zhangwi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14:51: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6320
处理用时:29天18小时30分
关于使用医保进行缴费事宜,按照规则,需要社区医院开具转诊单了才有资格用医保进行报销划款。那么请问,急病时候,明知去社区门诊不可能得到有效治疗,直接去大医院治疗,那就不给使用医保了,这是种流程操作不合理吧。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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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近几年,国家新医改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通过低水平筹资,以集约高效的方式解决社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问题,真正实现让群众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包括基本门诊医疗在内,预防、保健等“六位一体”基本卫生服务,只有少数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等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人员才通过社区转诊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从而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逐步引导群众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可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2008年以来,我市就通过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制度,坚持“社区首诊、逐级专诊”的医保管理及支付方式,对分级诊疗、基层首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得到大部分群众、上级部门及同行的肯定。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因此,我市关于建设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践和探索符合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有关要求。


	  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24小时服务制度,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的急诊可以直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可在中心现场结算。经社区医生就诊确认后,根据病情需要可由医生按规定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信任。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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