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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尊重本地生活水平不高的人民真实居住要求,放宽全市困难人员报建自建房

alice70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1-22 11:36: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6742
处理用时:14天21小时25分
尊重真实居住要求、确切保障本地生活水平不高居民居住需求。
    创建品质东莞  湾区都市的前提都要保障我们原生平民的居住要求、民生问题。我们老一辈为了东莞发展也付出了不可磨灭的力量,难道连“老有所居”政府都不能保障。不要为了以后的楼价、拆迁、人才之类的问题,而要我们颠沛流离,一家人不能住在一起。我们莞城人90年代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在其他镇街,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6平/人,有一个人名下有房产,但唯一的房产根本不够我们6个人居住。一直都是寄住别人家,现在楼价高企,也根本买不起房子足够一家6口人居住,好不容易存够钱能够靠自己不依靠政府扶持帮助自建房子,就可以自己解决一家人居住的问题,但是政府出台暂停审批自建房方案、不让不是本镇街本社区的老莞人申请自建,这个不允许不是当地村民的居民回去自己合法的宅基地自建的不合理政策,导致我们老莞城人颠沛流离,没有一个容身之所。政府在关注外来人的民生居住问题,没有考虑到当地居民的真实需求。政府可以严打部分人一户多宅问题,或者纳入限购名单,可以严打自建作为出租的问题,但是不能忽略我们普通人老莞人的居住要求,根本民生问题,靠自己能力自建解决住所的问题,这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
建议政府落实审批开通我们困难人群合法申报自建房的问题,保障解决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保障我们合法宅基地业主最基本的权利和权益。1、现在是否相关政策补贴我们每月的住房补贴?2、能不能再自己合法的宅基地上盖“集装箱”居住?3、在自己合法的宅基地上搭建铁棚居住?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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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邓小姐:


	您反映“关于请求尊重本地生活水平不高的人民真实居住要求,放宽全市困难人员报建自建房”收悉,已转莞城街道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宅基地在东城,请向东城咨询相关审批事项。若您有住房困难,建议到莞城街道办事处2楼1号办事大厅咨询住房保障的业务,咨询电话22100973。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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