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名额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是否一定有一个名额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19】45号)第四条第(八)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可由市或园区、镇(街)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指标名额原则上只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企业(机构)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入学,特殊紧缺人才另行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可放宽至与试点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该试点企业缴纳社保一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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