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茶山镇工商局电话服务态度恶劣,不作为
由于我的租客需要用我的房子注册公司,要我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使用,为了保证我个人的利益,我致电了茶山镇工商分局,咨询此事,我问我能否在这些复印件上备注仅供注册公司使用,接线员回答不清楚,这些文件不是他们需要的,是税务要求,我再问我能够如何保障我的个人权益,她便回答:我不能够保证你的权益,你问的问题很奇怪,我怎么能够保证你的权益呢,我也不知道如何保证你的权益,你要是害怕,你就跟着租客办,我要是态度差点,我早就挂了你的电话了。我再次咨询我能够从别的部门寻求帮助吗?或者你们更高级一点的员工能够帮助我。她再次回答道你问的问题真的很奇怪,我就是这里最高级的了,没有事就挂电话吧。提问,请问茶山镇的公职人员,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个问题很奇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不能跟着租客去办事,保障不了自己的权益,是我们房东自己的错?一个一问三不知的工作人员在这个岗位合适吗?办事难,不作为,一问三不知,就是你们的办事作风?
关于对阳光热线249757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49757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关于分局窗口电话服务态度恶劣、不作为的投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时组织人员调查了解,现回复情况如下:根据市场监管等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咨询窗口人员在接听电话初期明确答复投诉人其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我局办照需要提交的资料,应该是税务要求的。在投诉人提出在提交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上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的问题上,因不是办照需要提交的资料,超出登记许可业务范围问题的诉求,工作人员语言上比较简单直接,没有指引其去相关部门咨询,造成沟通误解。对此,我局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针对机关礼仪和服务态度等问题,对所有窗口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在6月15日周一上午,我局致电投诉人,详细回复了我局的相关处理情况,对其电话咨询回复造成的误解表示歉意。投诉人表示理解,满意我局的处理结果。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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