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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南城恒大御景苑1091店铺违规违法经营烧烤店铺

刚正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0-07-03 10:23: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2089
处理用时:18天3小时27分
东莞市南城恒大御景苑1091店铺违法经营烧烤,起初采用直排油烟的方式排到小内内部,后又违法私自拆除改建地下直排,期间油烟经常直接排到业主家中的下水道,导致整个屋子全是油烟味!且伴随摆摊噪音问题一直深夜扰民,业主多次督促投诉无果,现曝光恒大金碧物业不作为,包庇纵容店铺违法经营,环保局多次投诉无果,懒政!小区业主曾多次投诉得到物业和环保局答复说6月底完成搬迁,现7月份了该店铺仍然违法经营,致使业主苦不堪言,每天深受油烟和噪音的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问政部门: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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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编号为252089的“意见与回音”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南城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您反映的企业全称为“东莞市南城牛小明餐饮店”,位于南城街道滨河路36号1091室,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根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已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主要从事餐饮服务,设有烤炉、炒炉等设备。2020年7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餐饮店正在营业,作业时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店铺周围有少许油烟味,此外,该餐饮店使用的部分禽肉为自行屠宰,屠宰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异味。鉴此,执法人员要求该餐饮店负责人将烧烤炉移至室内,并在店铺内部准备食材。该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已租赁新的铺面,目前正在进行装修,计划7月20日进行搬迁。7月8日,南城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复查时发现,该餐饮店已落实整改要求。鉴此,执法人员要求该餐饮店负责人加强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保养维护,防止扰民。上述有关情况,南城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已向您致电进行说明。
感谢您对东莞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市民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可拨打环保投诉热线12369,我们将尽快派员调查处理。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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