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寓自住住宅如何申请民水民电
本人于5月25日与凤岗镇官井头村与商品楼盘“龙城雅郡”签订认购书,认购位于龙城雅郡商业6号楼的一手公寓一套,面积50平米,土地用途金融商务用地,房屋用途认购书写明为住宅和商业,目前已交80万认购金,但17年东莞政府发布通告关于禁止商改住的相关规定到今年2020的9月即将到期(购买之前不知情),请问我目前购买这套自住一手公寓是否属于相关规定的禁售范围,如属于,开放商在未通知我相关规定情况下售卖不动产给我属于违反规定吗?,如不属于,后续申请商业用电用水改为民用电用水如何申请?谢谢
官方回复 处理时间:2020-07-09 17:59 处理人:供电局 回复内容:经了解,客户谢先生购买了商品房位于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龙城雅郡6号楼房315号,小区已统一报装电表,电表的客户编号为:0319140055775029,7月7日,工作人员联系客户,告知客户供电部门已实行抄表到户,并且小区已统一报装了电表,客户无需重新申请安装电表,已向客户解释,客户表示满意。
1参与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