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为什么没有共享单车和共享助力车。
在长安可见共享单车和共享助力车,长安坐公交车到了大朗后去的目的地还有一段路,显示不是运行区域,记得之前大朗是有这些交通工具的。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收悉。大朗交通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向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据了解,自2019年起,部分共享单车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投放大量盈利性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私自设置固定停车区域,霸占人行道、盲人道,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影响市民正常通行,扰乱城市管理秩序。而共享电动自行车基本没有进行消毒等防疫措施,车速较快,市民骑行时缺少安全保护措施,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例如去年东莞就发生了一起市民未配戴头盔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与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死亡的交通案件。为此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约谈了摩拜美团、哈啰、青桔、小彬出行四家有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为的企业代表。约谈会上明确传达东莞目前不允许企业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将构成违法,要求企业在限期内全部回收已投放在东莞市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符合资质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企业可以在提供租赁服务前30日内,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交申请资料。感谢您的宝贵意见与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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