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看病报销
本人于4月5日晚因骨折急需医治,到达高埗社区门诊已经是晚上10点20多,社区门诊已经下班无法办理转诊,只能自费到高埗医院就诊,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理报销?
1、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若参保人的首诊就医地点为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报销支付比例为70%(签约参保人为75%);若参保人的首诊就医地点为非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参保人全自费。2、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参保人可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诊疗,报销支付比例同上。
5参与
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