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房产如何过户到子女
因父亲于2018年去世,户籍已注销,现有东城街道东泰花园明华苑房产一处,因我从小跟随母亲户口,现在想继承到父亲这个房子成为户主,应该怎么操作
您好,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办理:1.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继承书;5. 税务部门的免税凭证。 另:继承书可提交经公证的继承书,也可以按照《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所需材料》提交资料到镇街办理继承书(见附件)。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22113999。 附件: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火化证明等;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2.公安部门或村(居)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3.法定承继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公安部门或村、社区(居)委员会出具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3)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提交已死亡的继承人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配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提交父母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晚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提交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作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如本人无法到场的,应公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或者提交经公证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9.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 10.被继承人生前有家庭财产约定的,由家庭成员提交财产约定协议; 11.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明材料; (2)已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12.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人应提交遗嘱。所有法定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该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并出具承诺书。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包括遗赠抚养协议)但未经公证的,应告知法定继承人并征求法定继承人意见,如无异议则可按遗嘱内容执行;如有异议,则应以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作出的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