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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问题

jlk-jing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8-29 09:13: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0496
处理用时:1天21小时34分
本人2020年离职,目前在租房中,在2021年1月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后续再次提取就提示无法提取了,但是账号里面还是有余额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无法提出来请帮核实一下现在要如何操作,去哪办理?谢谢了。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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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租房提取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如您没有继续缴存,则没有可计算的提取额度。离职后若未再就业,可以看符合哪一类提取类型,可以按照该类型申请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审批,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增设电梯提取。如您已离职离开本市,市民可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要求,只要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上线该转移平台,职工可凭身份证到新缴存地的归集银行办理转入即可。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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