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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公积金贷款或抵扣住房商贷的疑问

itouch5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09:01: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2679
处理用时:7天0小时54分
住建局的老师,您好:
    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基本情况:我和女朋友(未婚未领结婚证)于2021年6月购得一套新房,新房同时登记在我和女朋友的名下,目前处于未交付、未领房产证状态。
我本人是东莞户籍但工作及公积金在深圳、女朋友是东莞户籍且工作和公积金都在东莞。

疑问1:我们想在东莞做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后、在每月扣除掉公积金按揭后仍有盈余,那么我们可否提取剩余的公积金?

疑问2:在疑问1的结果为不能提取剩余的公积金,那可否将剩余的公积金拿来划扣房贷中的商贷部分?
疑问3:我们的房产证仍未下发的当下,可否申请公积金划扣房贷中的商贷部分?

疑问4:我和女朋友目前未婚且新房同时登记在我们名下,那么我们可否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抵扣房贷中的商贷部分?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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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以上疑问,疑问4为首要,双方未婚情况下,共同拥有房屋只能以其中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办理提取 (包含逐月划扣),其中一方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正常还款,待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后可以以配偶的身份办理公积金提取以及办理逐月划扣业务。如目前已申请商业贷款,后续需要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请参考商转公办事指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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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钢筋本筋09-17
    我可以解答你的问题: 1.不超过贷款本金余额都可以取出来,也就是说盈余的都可以提取出来。 2.疑问2不存在,因为疑问1解决了。 3.提取公积金不需要房产证,已经在还贷就可以提取划扣。 4.只有借款人和借款人的配偶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只有1个,那么就快点领证吧,哈哈。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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