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医保缴费

Cathy Ye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10:44: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3945
处理用时:1天2小时4分
根据人才引进政策把俩孩子户口转为东莞东城街道集体户口了,是否还需要缴纳湖北农村的合作医疗,还是在东莞这边缴纳医保?如何缴纳医保?
问政部门:医保局
分享

官方回复

由于医保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建议参保人选择参加长期居住城市的医疗保险,以免出现后续报销问题。
参保人子女需要参加我市医保的情况,可跟随村社区、街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父母的工作单位提供子女险的,也可以参加单位子女险。(注:不可重复参加)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是东莞的莞09-28
    我觉得医保还是很有必要的,你老家的合作医疗在这边看不了门诊的,而且由于跨省,住院报销比例很低,东莞的小孩医保一年几百块钱。、
    来自:未知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