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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价格

向往uWLQO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07:33: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4088
处理用时:10天2小时3分
我是万江翰林学校的一名老师,住翰林学校宿舍,整个小区住的都是老师,为什么用电价格这么贵,一度电1块1,这合理吗?我们老师是居民吗,为什么不是按居民用电收费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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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省发展改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有关规定,转供电主体应按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分表用户收取电费,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对于转供电情况特殊,转供电区域的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确实难以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的,转供电主体经与分表用户协商,可采用电量分摊的方式解决,不得提高分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同一周期内转供电主体向各分表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缴交的电费;转供电主体应定期向全体分表用户公布其向电网企业缴交电费的发票凭证复印件,及同期各分表用户电量及电费分摊清单,接受分表用户的监督)。
二、我局已与翰林学校取得联系,要求翰林学校严格按规定收取学校宿舍的用电费用。如发现存在违反转供电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票据等有关资料,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便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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