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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莞城地王广场业主停车收费规定的投诉

平民百姓不平凡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11-27 09:29: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1601
处理用时:7天5小时0分
  
  莞城地王广场光大物业从2021年12月1日起,停车费分为业主车辆和外来车辆,外来车辆收费当然要比业主车辆收费贵。
而地王广场光大物业业主车辆规定:1、必须是购买了固定车位的才可以关联3辆以下车辆;2、如未购买固定车位的必须要业主名下的车辆才可以作为业主车辆。
但现实情况是很多业主的常用车辆由于各种原因,并不是个人名下的,比如是公司配车、父母名下等等,个人曾建议物业可调整规定:如没购买固定停车位的业主也可以登记常用车辆2辆作为业主车辆,即被驳回。
物业态度强硬,说是“规定”,硬生生剥夺了业主权利,强制性业主消费,必须要购买固定车位才可以享受业主停车费收费标准,这样的霸王收费条款,请相关部门核查。老百姓买一个房子不容易,买了房子,每个规规矩矩月交管理费,现在还要因为车不是名下的无法享受业主停车标准,看似很小的事情,屡次被物管一人独大,步步退让,却无处申诉,无任何部门监管。请相关部门可参考镇村委废除村停车费的优秀做法,还业主一个合法合理的权益。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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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莞城地王广场停车收费相关问题,经莞城市场监管分局现场核查,该停车场出入口处有相关的停车收费公示,该停车场是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5〕410号)有关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方式约定,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莞城市场监管分局现场未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
另外,莞城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在2021年12月7日下午通过电话方式向您反馈了相关的处理情况。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莞城市场监管分局22232775进行咨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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